近日,十堰市慈善总会发布《十堰市慈善总会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详情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和公益性岗位的有关要求,十堰市慈善总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信用良好,纪律观念强,服从管理,具有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遗传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四)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工作岗位及资格要求
(一)公益中心工作人员(2名)
资格要求:
1.30周岁以下(199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熟悉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和演讲能力。
3.责任心强,细致耐心,能适应快节奏工作。
(二)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资格要求:
1.30周岁以下(1995年6月30岁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 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龄,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或退役军人。
2.熟悉办公软件。
3.责任心强,细致耐心,能适应快节奏工作。
(三)财务部工作人员(1名)
资格要求:
1.35周岁以下(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
2.能够熟练使用Excel、具备基础的财务核算能力,数据库软件,具备数据分析能力。
3.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有数据统计经验和财务经验者优先。
(四)项目部工作人员(1名)
资格要求:
1.35周岁以下(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
2.文字功底扎实,熟悉社交媒体平台运营。
3.具备活动策划及执行经验,沟通协调能力强。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即日起至2025年7月15日,到十堰市慈善公益中心大厅。
报名咨询电话:0719—8117112。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78号市民政局旁。
(二)资格审查。本人报名时,同时携带以下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已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电子就业创业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3.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4.学历证书、职称技能证书及复印件1张。
5.个人简历(见附件,统一格式自行下载填写)。
(三)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1.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理论知识、文字表达能力、思维能力等。每个岗位报名达到3人以上才能组织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每个岗位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
笔试时间初步定为7月2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市慈善总会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提前 3天公布。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初步定为7月3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市慈善总会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提前3天公布。
3.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考察对象。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组织拟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通过政审、查阅档案、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1.对考核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市慈善总会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经调查核实后,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2.公示无异议后,市慈善总会与录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表现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相关待遇
(一)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试用3个月,3个月内工资待遇为每月2500元,试用合格的,从第四个月起,工资待遇为每月3300元。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按公益性岗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执行国家规定工作时间,依法享受节假日休息。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岗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附件:个人简历
编辑: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