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潘世东同志辞去
政协十堰市第六届委员会
副主席、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7月22日政协十堰市第六届委员会第十四次常委会议通过)
因到龄退休,潘世东同志提出辞去政协十堰市第六届委员会副主席、委员职务。按照政协章程及有关规定,政协十堰市第六届委员会第十四次常委会议决定:接受潘世东同志辞职请求,报政协十堰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关于郑大柱同志任职的决定
(2025年7月22日政协十堰市第六届委员会第十四次常委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根据政协章程及有关规定,政协十堰市第六届委员会第十四次常委会议决定:
郑大柱同志任政协十堰市第六届委员会副秘书长。
编辑:陈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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