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最高300万!湖北出台省级“先补后股”机制

时间:2026-08-25 17:49 来源:长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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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科技厅联合发布《湖北省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先补后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推出一整套精准举措,着力破解早期科技成果转化融资难。

今天,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科技厅、湖北省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接受长江云新闻记者专访,围绕文件出台背景、财政资金支持方式、遴选投决机制、适时转股推出机制、全生命周期接力投资体系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

什么是“先补后股”?“先补后股”是指财政资金先以科技项目拨款形式投入,当项目成果进入市场化融资时,按约定转化为相应股权,并以市场化方式管理或退出。本次省级“先补后股”支持对象为省内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企业及拥有自主核心知识产权的创新创业团队。支持额度、门槛明确清晰:单个项目支持额度原则上为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三档,同一项目只能获得一次“先补后股”资金支持。

湖北省财政厅产业发展处处长李莉在接受长江云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为巩固前期政府引导基金体系和种子基金群建设成效,进一步打通科技成果转化堵点,针对部分早期科创项目组织架构不完善、商业模式不成熟、难以形成公允交易对价等问题,本次改革试点通过“先补后股”方式,聚焦单笔更小、风险更高的项目,先以无偿补助方式给予项目支持,达到约定条件后按程序转股,与种子基金并行衔接、补位互促,并提供全生命周期专业化服务,着力填补科技成果转化最前端资金空白,提高对创新创业项目的覆盖面,推动财政资金从“一次性支出”走向“可持续投资”,形成“财政托底、市场接力、企业成长”发展路径。

好政策落地,优质项目如何择优扶持?《实施办法》明确,依托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汉交所)搭建全省统一的科创项目储备库,配套六大遴选机制与差异化投决机制,形成常态化申报加常态化遴选的项目发掘择优管理矩阵。

湖北省科技厅资源配置处二级调研员王潜介绍,按“常态申报、动态发现、提前储备、滚动管理”的机制,依托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重点围绕孵化平台基地、高水平实验室、产业对接活动、创新创业大赛、种子基金推荐等渠道,发掘优质项目并建立科创项目储备库。具体遴选过程中,实行定期集中评审与动态按需增补方式,采取投资路演的遴选机制,建立覆盖技术、产业、投资专家的专家库,定期抽选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提高投资决策效率,综合评判技术价值、商业化前景、团队能力,遴选出有潜力、高成长的科创项目。

转股条件的设计充分考虑了初创企业的成长节奏,五年窗口期给了企业足够的发展空间,实施办法明确,当企业获取第一笔市场化融资后,即触发转股条件。当企业发展不及预期,湖北也留出容错空间,五年未转股的按科研项目实行结题、依规核销,体现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政策导向。

湖北省财政厅产业发展处副处长吴腾表示,早期科创项目初创期难以进行市场化估值对价,等到社会资本进入,估值有了市场参照,此时转股更为公允。所以约定待项目获得市场化融资后,按照财政资金占市场化估值比例实施转股。资金支持只是开始,我们同步联合“先补后股”受托管理机构面向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开展全流程专业化辅导,为被投企业提供政策申报、资源对接、市场拓展、人才引进和后续融资引荐等服务,实现全程“陪跑”。股权退出后资金回到资金池,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接续滚动支持后续“先补后股”项目。

《实施办法》提出,将推进“先补后股”与种子基金项目库项目双向流转机制,构建与其他基金的梯次接续机制,形成“从0到1、从1到2、从2到N”的全周期资金支持体系。

湖北省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春丰告诉长江云新闻记者,作为“先补后股”受托管理机构,省引导基金公司将统筹推进“先补后股”与种子基金项目库管理双向互通、信息共享,种子基金暂未覆盖的项目可以通过“先补后股”予以支持,“先补后股”项目成熟后种子基金同步跟进,共同提升对早期科创项目支持的覆盖度。同时,我们还将常态化对接市场化天使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各类社会资本,针对项目不同发展阶段匹配差异化服务,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撬动效应。此外,我们也会定期梳理推送“先补后股”支持企业清单,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相关信贷、财税政策支持。

点击查阅:湖北省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先补后股”实施办法

(长江云新闻记者 祝如月 通讯员 孟雨秋)

编辑:陈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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